洛阳城市通网站服务条款
1. 接受条款
欢迎光临洛阳城市通网 (http://www.lycst.cn), 以下简称“洛阳城市通”。洛阳城市通在您确认以下服务条款后为您提供服务。这些条款可由洛阳城市通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
您在使用洛阳城市通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如您不同意服务条款或洛阳城市通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立刻停止使用洛阳城市通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洛阳城市通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服务条款各项内容(包括洛阳城市通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成为洛阳城市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2. 服务说明
对于任何用户通讯或个人化设定之时效、删除、传递错误、未予储存或其他任何问题,洛阳城市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洛阳城市通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升级或因其他原因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3. 遵守法律
您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人大安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电信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电子公告规定”)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并对以任何方式使用您的密码和您的帐号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洛阳城市通有理由认为您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言论和其他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洛阳城市通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4. 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依本服务注册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简称“登记资料”);随时更新登记资料,确保其有效性。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洛阳城市通有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不实或不完整的,洛阳城市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现在和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5. 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洛阳城市通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他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的法律之规范。
6. 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您会有一个帐号和密码。保护其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应对所有用您的账号及密码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
您同意∶
(a) 您的帐号和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您将立即通知洛阳城市通;
(b) 每次上网完毕,把您的帐号关掉。
如您未能依前述规定行事,对于任何人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您应负完全的责任。对于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洛阳城市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洛阳城市通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洛阳城市通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送之内容,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在任何情况下,洛阳城市通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但洛阳城市通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8. 用户行为
用户必须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b. 以任何方式危害他人的利益;
c. 冒充他人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d. 将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以下简称“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e.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供前述目的使用的专用区域除外。
f. 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计算机病毒(包括但不限于木马程式 (trojan horses) 、蠕虫 (worms) 、定时炸弹、删除蝇 (cancelbots) (以下简称“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g. 破坏正常的流程、造成本服务其他用户无法输入,或对其他用户参加即时交流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h.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i.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j. 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
k. 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您已认可洛阳城市通未对本服务内容加以任何事先审查,对用户的使用行为也无法进行全面控制,您同意将自行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洛阳城市通。
您了解并同意经由本服务之技术处理及传送,您提供的任何内容,可能
(a) 经由各个网路加以传送,
(b) 为了符合及配合连线网路或装置之技术要求而进行改变。
9. 国际使用之特别警告
您已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同意遵守当地所有关于网上行为及内容之法律法规。您特别同意遵守有关从中国或您所在国家或地区输出信息之传输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10. 在洛阳城市通张贴的公开信息
(a) 在本服务条款中,“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系指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b) 您同意已就您于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及本服务其他任何公开使用区域张贴之内容,或包括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内容,授予洛阳城市通全球性、免许可费及非独家的使用权,洛阳城市通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服务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在您将前述内容放入本服务期间,使用权持续有效;若您将前述内容自本服务中删除,则使用权于删除时终止。
(c) 您同意已就您于本服务其他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其他内容,授予洛阳城市通免许可费、永久有效、不可撤销、非独家及可完全再授权之权利在全球使用、复制、修改、改写、改编、发行、翻译、创造衍生性著作,或将前述内容(部分或全部)加以散布、展示,或放入利用任何现在已知和未来开发出之形式、媒体和科技之其他著作物当中。
11. 赔偿
由于您通过本服务提供、张贴或传送之内容、您违反本服务条款、或您侵害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洛阳城市通并使其免受损害。
12. 禁止商业行为
您同意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13. 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
通过本服务存储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他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洛阳城市通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亦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洛阳城市通有权关闭。您也同意,洛阳城市通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14. 服务之修改
洛阳城市通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您同意对于本服务所作的任何修改、暂停或终止,洛阳城市通对您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5. 链接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洛阳城市通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洛阳城市通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洛阳城市通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洛阳城市通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
16.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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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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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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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一般条款
a. 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洛阳城市通之全部协议,并规范您对于本服务之使用行为,并取代您先前与洛阳城市通所达成的全部协议。
b. 本服务条款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您与洛阳城市通就本服务、本服务条款或其他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c. 洛阳城市通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条款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d. 本服务条款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而无效,本服务条款其他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
21. 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条款,请通知本网站客服。